二十多歲時,不太喜歡過生日,希望隱藏這一天的意義,最好沒有人發現,這一天,是你身分證上的出生日期,希望以後也沒有人發現。

不懂為什麼為何介意,輾轉十年我明白,也理解了,那時候活得多彆扭,因為找不到活下去的自我認同。感到被拋棄,自我否定,一種沒有人愛的悲傷裡。

那時候的閨蜜,一個一個談戀愛結婚去,有了異性沒人性,以前說好彼此陪伴不離棄,到了重要的日子,工作、家庭綁在一起,你一開始會問,後來也知道「不問」比較容易不受傷。

那時候的同事,曾經好到形影不離,但為了利益翻臉時,會在你背後插上無數刀,刮到你血流乾還死不明白,說的祝福都是假話。

曾經,你也把最重要的日子留給另外一半,期待那一天他能給你驚喜,送你禮物,就像剛戀愛那幾年,總是把你捧在手心。當另外一半離開,只剩下一個人,就好像少了慶祝的意義。回家,餐桌上,家人也忘記了這一天。如同你過去也忘記他們的那一天,生日,可有可無,沒有什麼意義,為什麼要特別慶祝呢?

三十歲那年,買一張機票,送自己去旅行,沒有人幫你慶祝,你也要學會幫自己慶祝。

這個世界又不是有人幫你準備蛋糕蠟燭才能過得精彩跟繽紛,也不是一定非要那群人,一個人去旅行吧!你會遇見很多人,最重要你會遇見另外一個自己。

在喜歡的日子,進到甜點店,買個順眼的蛋糕,在上面插過隱形蠟燭,
在風吹過瞬間,不許任何願望,
告訴自己「你,值得,所有願望。」

當你不再期待別人來成就你,那麼自己就是最喜歡的靈魂,因為無論在哪裡,一個人還是無數人,都可以悠然自得。在你覺得重要的時刻,

去,旅行吧!

去,在一個陌生的城市醒來!

去,遇見另一個自己。

以為四十歲不能接受紅眼航班,半夜兩點起飛,四點到,排隊出關六點,八點搭巴士,不是計程車去市區。在寒風中等著旅館開門。但我還是,可以,活的很年輕,在旅行時候,我就是小孩,相信五十歲也可以,六十歲也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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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兒Cher
雪兒Cher

台灣桃園的作家、心懷自由流浪者
相信孤單也是美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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